[謊報年齡與黑心商品]
凱凱終於過了十三歲的生日,跟哥哥一樣,生日禮物不用我破費,就是一個:請准予申請臉書以及gmail帳號。
事實上,凱凱的同學們老早就嫌棄他跟不上時代,但是凱凱也很可愛,似乎從未感受到沒有臉書的不方便與數位落後。
於是恪遵家規--十三歲才能申請臉書;而我也恪遵臉書公司的parents' guide(父母指導守則)中最重要的一條:
強烈建議父母禁止年齡不足之孩子申請,因無法保證臉書網路環境適合十三歲以下學童。
因此,孩子如果在申請過程中老老實實的填寫出生年月日,未滿十三歲者根本就不可能申請過關,因為過不了審核。
「那為什麼多數小學生都有臉書呢?」
「謊報年齡啊!」
是!只有謊報年齡才可能過關。
如果大人們認可孩子謊報年齡不傷大雅,那就是公然允諾孩子輕忽「誠信」此重要的價值觀?
事實上,孩子總是做我們大人所示範的,而非我們苦口婆心想要傳遞的概念。
試想,除了鼓勵孩子謊報年齡申請臉書之外,大人們是不是在太多層面上都在為孩子做最差「誠信」的示範?
這也無怪乎,處處有黑心商品,只要未被引爆,就苟且偷安繼續騙下去啊!